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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新冠5 授權篇|EUA吵什麼?解構國家利益&藥廠考量


丘福隆/美國先鋒生物醫學公司前總裁、Scripps Clinic Research Institute研究員、猶他大學醫學院研究員、猶他州立大學生物化學博士

導言:現有新冠肺炎疫苗都是將十幾年疫苗開發研製過程壓縮成一年不到的緊急使用授權(EUA)疫苗,而且目前有些變種病毒已能擺脫現有疫苗的壓制而危害人類,短期內若無新疫苗或新策略,前景將非常危殆。有鑒於此,鼓勵開發新疫苗符合全人類利益。本文將根據已知事實與科學論證,對免疫常識與疫苗開發做簡易的介紹。

【EUA疫苗與國家利益】
原則上EUA屬於政府的行政權。EUA產品不須走完研發、臨床、製造、申請等全部法規流程,只須走完執政當局規定的特殊流程。EUA產品被特許在臨床測試之外,在緊急情況下使用。該類產品畢竟不是被批准上市商品,政府可以行政命令做任何處置。另方面,任何主權國家都可對任何進口產品授予EUA認可。法理上製造廠家無權自由買賣EUA產品,實質上政府卻不會管那麼嚴,但仍會運用EUA產品為國家創造最大的政經效益。
面對現實,美國靠兩次世界大戰起家,成為超級強國;現在美國財閥富豪們雖然掌握全球大部分財富,美國政府卻很窮,而能賺大錢的門道(例如戰爭)又很難找到。然而,如今掌握疫苗相當於掌握一項重要戰略資源,發揮疫苗最大邊際效用乃極必要。所以,近期內美國政府會對疫苗保持嚴密管控,包括不讓外國疫苗得到美國EUA、對外派發美國疫苗與國策掛鉤、隨疫情調節輸出量、控制疫苗原料以控制全球疫苗流量等。從歐美當前對外輸出疫苗的記錄看來,著實吝嗇苛刻。
 

【大製藥公司的考量】
通常大製藥公司有兩大特色:
(1)因為自行研發新藥的成功率極低,故往往藉買下看好的小公司以繼續開發其新藥,同時還可以省稅。
(2)對於學術界公開的新技術或同行競爭者正在開發的技術保持警覺,並設立專案小組跟隨研發以免落後,亦便於趁勢超前。因此,當製作核酸疫苗經驗豐富的BNT找輝瑞開發新冠肺炎疫苗時,雙方一拍即合。
輝瑞-BNT疫苗選擇在以色列開打有其原因。首先,輝瑞對疫苗匆促施打甚為心虛戒慎。而以色列願意提供全民注射並代為收集職業水準的進階臨床資料。其次,以色列不會無故公開敏感或不利於輝瑞的數據。再者,雙方的親情與友情對彼此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證。
百年老店輝瑞有避免醫療訴訟與應付賠償責任險的經驗與財力,量產製作更是其強項。關於量產能力特別值得介紹。例如:手數一千張鈔票,或許能自信一張不差;數到五千張時,這種自信就沒有了。若改用機器數一萬張鈔票,或許還信得過;數到一百萬張時就難說了。故此,製作成萬上億劑品質劃一的疫苗絕非易事,不是操作小心、加強品管、製造全自動化等步驟就能掌控。更何況產品之生成須經數十道程序,而生物原料的品質更是批批不同。故量產疫苗必須對製作流程有長期的觀察與經驗,並對維持品質的關鍵點有深入的了解與應對辦法,不是天才洋溢的科研學者便能夠輕易掌握的挑戰。因此,輝瑞可以做到的,其他廠家不見得能做到,而且品質上也會有所不同。

【診斷試劑的重要性】
了解與掌控疫情必須靠精準、快速、便宜的診斷試劑做普篩檢測。精密昂貴的診斷儀器有助於確認與了解病情,但在第一線做普篩必須依賴簡易便宜的快篩試劑。關於避免誤解與誤判,特此進一步介紹診斷試劑的性能。
稱金銀財寶的天平不能稱雞鴨魚肉;一條最小刻度為一釐米的尺不能用來度量一根頭髮的直徑;一個判讀指紋的儀器不能斷定指紋主人現在的死活;每個PCR儀器所用的匹配指標不同,分辨性能亦異,它不能辨識設計以外的變異。諸此等等,檢測者必須了解診斷試劑的性能與極限才能正確解讀測試結果,從而掌控疫情。至於假陽性或假陰性,原因可能有所不同,但是重複測試只會得到同樣的結果。換言之,假陽性或假陰性結果與發生率不會因重複測試而改進或改變。
根據一般認知,最賺錢的診斷試劑出自最傑出的人才與設計。但事實並非完全如此。人才會跳槽,設計可變通翻轉,比較守得住的是獨家秘密。上市試劑產品經過長期同行競爭後,「獨家檢測標準液」往往成為優勝者的核心技術。競爭者不論多麼努力,測試多少種樣品,都可能還會有假陽性或假陰性的問題;但是優勝者的產品只要經過「獨家檢測標準液」測試便可放行過關,既省錢又安心。
2020年初新冠肺炎在美國爆發後,各醫療單位所用的診斷試劑大都來自美國CDC。但CDC畢竟是研究機構,缺乏科技商品化與量產的經驗與設備,於是不可靠的測試結果弄得天下大亂,為此CDC以批號出問題搪塞。其實另外主因之一為當時美國新冠肺炎患者不多(缺乏陽性樣品),以致研發精準的新試劑幾乎不可能。同樣道理,用來檢測疫苗確效與疫情發展的診斷試劑,其品質與極限深深影響到檢測結果。

【國產疫苗成為政論議題】
為了前瞻部署趁勢崛起,台灣政府想效法美國開發新冠肺炎疫苗。然而開發自製疫苗起跑點高又很費錢,同時台灣也缺乏基礎條件。2020下半年政府當局招募國光、高端、聯亞三家製藥廠研製新冠肺炎疫苗。由於台灣市場太小難以回收成本,若政府事先答應廠家一些優惠條件亦不足為奇。至於是否有利益輸送或藉此炒股獲取暴利,讓事實與記錄說話,本文不予置評。據查,2020年8月前後,各廠家開始第一期臨床試驗。10月食藥署訂定「COVID-19於台灣取得EUA應具備之技術性資料要求」及相關法令。因當時台灣並無疫情危機,故亦無激烈爭議。2021年5月台灣疫情爆發後,民眾一致殷切希望立即施打疫苗,對於政府不切實際地等待尚無確效的自產疫苗極為憤怒。而今政府當局已進口一些外國疫苗,希望就此平息民怨。
先前政府未能為所當為,當機立斷進口國際疫苗,確實不符台灣全民利益。但是,若以「今天已有國際疫苗,不必再枉費功夫研製國產疫苗」的論述來指責政府與開發疫苗的廠家,則完全不合情理,亦非智舉。同樣的,鼓勵疫苗廠家更加精進,進軍世界,是正面的態度。若一味譏諷「國產疫苗缺乏對Delta變種病毒抵抗力,應該放棄」,則屬負面態度。不要忘記,目前被捧上神壇的國際疫苗也都對Delta變種病毒缺乏抵抗力(事實上該等疫苗做臨床時尚無Delta變種病毒),更何況聯亞疫苗已顯示有Delta抗體效價。
雖然目前台灣自製疫苗有新一代疫苗的設計與考量,反對疫苗自製的人士仍認為「將未經第三期臨床測試的疫苗打入人體是草菅人命」。可是,他們對美國疫苗廠家「將十幾年的疫苗製程縮減為八個月便獲EUA」卻不以為意。同時,這些人士也反對「以抗體效價評估疫苗的保護力」,即使看到川普總統感染新冠肺炎時「靠注射抗體救命」,亦仍未能理解到「抗體能救命就是有保護力」。
去年川普感染病毒時,所注射的藥物與抗體均尚未合法化,可是人們反而認為川普在享受總統特權而不是當白老鼠。確實,川普注射單株抗體雞尾酒後出院復行視事,足見抗體不但有保護力,而且還有實質的療效,不是嗎?
有位臨床試驗中心主任表示:「美國的緊急授權也是看疫苗對重症的效果,而不是(抗體)濃度。」這句話聽似有理,卻是為反對台灣自製新冠肺炎疫苗而拼湊起來的語言,因為當時美國藥廠專注於初步確效分析,尚未提出有關重症的報告,只有在獲得EUA並開打疫苗後才有這方面的討論與數據。
有些人對台灣自製的疫苗嫌貴,這與對台灣首批自製的汽車嫌貴如出一轍,既沒有扶植新產業的考量,也沒有量產的觀念。另外,有些批判者喜歡吹噓「我們有錢,買得起任何國際疫苗」,也同樣惹人惱怒。再者,用數十億美元也買不到一家國際疫苗製藥廠,難怪許多人認為台灣沒有製作新冠肺炎疫苗的實力與條件。亦因此,有些專家學者堅持「要我服氣,拿外國的藥證給我看,否則免談」。這種譏諷之言有如「西點軍校已經在那裡,還搞什麼黃埔軍校」;或者,「飯都吃不飽,談什麼太空計劃」。可以說,他們自認對台灣科技能力有自知之明,不至於誤信邪說異端。再加上政經利益與民論輿情糾纏交錯,不由分說,想在台灣開發新冠肺炎疫苗必須有能在逆境中成長的能耐。
自製疫苗有何優勢?別的不說,開發自製疫苗時以國人做臨床測試,所得數據對國人最具真實意義。以美國使用麻醉劑量為例,有些醫護人員只考慮到大人與小孩之分,因此體型嬌小的華人產婦往往被注射麻藥後長久昏迷不醒。國際疫苗並非周全地以國際人士做臨床試驗,也不保證全球適用。就AZ疫苗在台灣開打後的結果看來,其致死率確實偏高。
台灣自產疫苗的前景如何?除了必須獲得台灣EUA外,廠家首先得成功跨過量產這道罩門。要知道,一般新藥或疫苗在獲得美國FDA批准上市後,通常要三至五年才能量產出貨。可見得其中牽涉到流程設計、經濟效益、安全考量、原料品管、硬體設備、建立檔案、作業培訓、經驗累積等等複雜要求。其次,產品應透過謹慎緩慢的施打計劃、密切注意施打反應、發表學術文獻、繼續第三期臨床試驗等,打開知名度與可信度,進軍國際市場。最後,產品會說話(Product speaks for itself.),獲得EUA只是疫苗的起點,產品的終究命運是經得起考驗者興,經不起考驗者亡,妄自菲薄無濟於事。

【為什麼疫苗科研人才那麼少?】
原因很多,但主因之一為「疫苗界很難吸收到一流的科研人才」。就現實面,疫苗太好會自斷疫苗未來的市場、疫苗上市前疫情可能已經消失、疫苗從研發到上市往往要十多年、開發疫苗通常逾十億美元、藥廠很少開發新疫苗(因難以回收成本)等等。對一個年輕的科學家來說,他若選擇開發新疫苗,他將對研發成功的機會完全無法掌握,而且十幾年內出不了名、升不了等,也賺不到大錢。顯然,搞疫苗對一般科研人才沒有誘惑力。這現象舉世皆然,台灣也不例外。亦因此,碰到世紀突發的大疫情,大部分疫情決策成員都缺乏開發疫苗的實戰經驗。